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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學前教育制度擬寫入教育法 教師節或改日期

2013-09-09 瀏覽次數:

  擬將教師節日期由9月10日改為9月28日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解決教育改革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教育部報請國務院審議《教育法律一攬子修訂建議草案(送審稿)》,建議一攬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4部法律相關條款進行修訂。

  國務院法制辦今天公布了《一攬子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綱要》關于加快普及學前教育的要求,征求意見稿指出,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制度。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準,加快普及學前教育。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各種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或者支持。

  在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健全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推動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相互融通,職前教育和職后教育有效銜接,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健全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將教育法第十九條中的“成人教育制度”修改為“繼續教育制度”,并增加規定,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促進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銜接,推動全民終身學習。

  為了推動現代大學建設,征求意見稿規定,高等學校設立學術委員會,審議、決定有關學術發展、學術評價、學術規范的事項,處理學術糾紛。下放設立高校審批權限。設立實施專科教育的高等學校,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設立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征求意見稿還進一步完善了關于非法招生、考試作弊、非法頒發學歷證書以及制造銷售假冒學歷證書、非法辦學等方面的法律責任。

  此外,征求意見稿擬將教師節日期由9月10日改為9月28日。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陳秀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