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泰興網歡迎您!
注冊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
|
辟謠
人文
概覽
黨建
政務
經濟
城建
法治
科技
教育
文體
衛生
當前位置:
首頁
>
人文
>
法治
> 正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5號
2014-09-18
瀏覽次數:
大
中
小
【發布單位】國務院
【發布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5號
【發布日期】2014-09-17
【生效日期】2014-09-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文件來源】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5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于2014年12月20日就職。
總理 李克強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