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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野生動物 江蘇將對受損養殖場(戶)給予補償

2020-09-16 來源:南京日報 瀏覽次數:

  日前,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公布了《江蘇省禁食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單位退出補償及動物處置方案》,江蘇將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養殖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盡量減少人工繁育單位損失。對受損養殖場(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給予補償,并根據實際情況和物種習性科學處置在養野生動物。

  今年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今年8月,《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經修正后正式公布實施,明確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不能吃。

  此次出臺的方案要求,針對禁食野生動物分類處置給部分從業機構造成財產損失的實際情況,依法給予補償。因政府行為關停的合法人工繁育場,以及因處置在養野生動物造成其他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給予補償。補償標準重點考慮在養野生動物的種類、數量,并兼顧養殖設施投入和養殖模式等因素。

  禁食范圍的在養陸生野生動物如何處置,我省也明確科學處置的方式。比如,蛇類具有較高的藥用、皮張、蛇毒等非食用性利用價值,我省現存欄在養的蛇類中養殖量較小的赤鏈蛇、烏梢蛇、尖吻蝮等,總體上可調整到藥用等經營方向繼續合法養殖;眼鏡蛇、滑鼠蛇、王錦蛇等養殖量較大,超出實際需求的,可考慮部分調整到藥用等合法養殖經營方向。我省蛇類原則上不實施放歸自然。雁鴨類,主要養殖種類包括鴻雁、灰雁、斑嘴鴨等,均為在我國有居留期的遷徙候鳥,除少量可調配給動物園、野生動物園或用于制作科普標本外,主體上實施放歸自然。(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