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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公布核酸檢測指導價格 每次120元不得上浮

2020-11-04 來源:揚子晚報 瀏覽次數:

  江蘇省發改委網站近期發布《江蘇省財政廳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收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規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費”最高指導價格標準,每次120元(含試劑等耗材,不少于2個靶標,檢測方法為PCR法),不得上浮。

  收費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收費標準時,疾控機構收費標準同步調整。要求疾控機構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應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在門戶網站和服務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投訴電話等信息,主動接受財政、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的管理監督檢查。(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