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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六部門發文: 基層社區不再開20項證明

2020-11-16 來源:揚子晚報 瀏覽次數:

  為一紙證明“跑斷腿”,各種五花八門的證明曾讓百姓不堪其擾。記者昨天從相關部門獲悉,近日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健委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包括親屬關系證明等在內的20個證明事項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

  《意見》要求各地健全社區事務準入制度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到2021年底,基本清理完畢基層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大力減少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的規范化制度體系和長效機制。(于丹丹 唐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