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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丁如祥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2012-10-30 瀏覽次數:

泰人社〔2012〕44號

局機關各科室、下屬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

  丁如祥同志兼任就業訓練中心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技工學校校長職務;

  李文華同志任技工學校校長(試用期一年)、就業訓練中心副主任;

  陳小平同志任就業訓練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技工學校副校長職務;

  徐建軍同志任就業訓練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技工學校副校長職務;

  陸海霞同志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系統婦委會主任;

  蔣小明同志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副院長,明確為正股級;

  戴愛兵同志任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黨辦副主任職務。

  錢  澄同志任人力資源市場副主任;

  符建軍同志任勞動監察大隊濱江中隊中隊長(副股級,試用期一年);

  張  峰同志任勞動監察大隊黃橋中隊中隊長(副股級,試用期一年);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