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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沈惠彪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2)

2006-01-16 來源:泰興網 瀏覽次數:

(2006)泰委發[組字]2號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黨組,各鄉(鎮)黨委,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各市直單位、駐泰單位黨委(黨組、總支、支部):
    經研究,決定:
    沈惠彪同志兼任泰興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主任;
    免去姚鑫華同志的泰興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陳培才同志的中共泰興市委宣傳部部長職務;
    李建民同志任中共泰興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兼任中共泰興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免去錢 剛同志的中共泰興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和兼任的中共泰興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中共泰興市委
200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