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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14-11-25 瀏覽次數:

  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2014年換發新聞記者證的通知》(新廣出發〔201459號)要求和省新聞出版局、省廣電局的統一部署,經審核我臺下列104人具備持有新聞記者證的資格和條件。現予以公示,并接受社會監督。

郭季秋、吳 斌、蔣建新、錢 敏、葉松青、何連生

祝朝暉、姚光明、王麗娟、周 華、張 蔚、劉付生

 飛、肖宏君、王桂英、楊明智、梅 婷、嚴 

 晨、黃 霞、鮑曙平、黃桂霞、季 濤、呂翔飛

朱海濤、蔡文瑞、唐利民、程曉莉、王 偉、湯 

 侃、楊 榕、周 克、戴 陽、何 軍、劉 

 虹、張志敏、肖 翠、封 美、朱鵬飛、丁曉軍

張小泉、徐 平、張 敏、邱永華、呂 榮、李 

 偉、曹玉娟、袁 欽、朱 競、邱 婧、丁 

張宏生、周少勇、趙 斌、吳海兵、袁小琴、樊 

王國青、吳 彬、張武平、段圣呈、董三雙、秦銀生

 鈞、毛 勇、嚴春明、白 萍、郭日平、馬 

 倫、程曉萍、封文寧、韓登軍、王永生、高曉燕

耿渭華、黃 凌、季永勤、金 棟、蔡金保、胡新芳

 斌、遲 洋、蔣 凱、蔣 燕、汪 萍、周 

 斌、蔡 艷、耿 鳳、盧 怡、王姝文、朱 

 磊、張宏偉、劉春霞、陳 楊、陳 楊、蔣劍鋒

 敏、陳慶國

公示日期為20141124日至1130日。舉報電話:0523-87662001(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泰興市廣播電視臺
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