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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關于惠星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2016-09-26 瀏覽次數:
泰政人〔2016〕14號
 
 
市政府關于惠星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惠星同志兼任泰興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免去王長健同志兼任的泰興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王東同志的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科員、外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唐春良同志的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職務;
  肖春華同志任江蘇省黃橋中學校長;
  免去黃克恭同志的江蘇省黃橋中學校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蔡進托同志任泰興市公安局副局長;
  陸慶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職務;
  王全昂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韓建國同志任泰興市交通運輸局副主任科員;
  免去馬澤民同志的泰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職務;
  趙四林同志任泰興市民防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民防局副局長職務;
  張建華同志任泰興市民防局副主任科員。
  特此通知。
 
 
泰興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