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創衛[2006]3號
市級機關各部門,泰興鎮人民政府,駐泰各單位: 根據上級有關通知精神,9月25曰至11月30日,省愛衛辦將組織對江蘇省衛生城市的復審。復審主要采取暗訪的形式,按照城市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隨機抽查。取得江蘇省衛生城市的稱號是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首要條件。為確保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順利開展,特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10月上旬前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整治的大會戰,重點為背街后巷、城郊結合部、農貿市場、“五小”行業和河道、建筑場地。做到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 二、全面整治建成區內交通秩序,規范門前“三包”和車輛擺放,確保城區內秩序井然。 三、加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力度。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勤督促、勤檢查,對不符合衛生條件、管理制度不落實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把長效管理措施落到實處。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指揮部將于1O月9日組織城市衛生拉網式大檢查。
泰興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指揮部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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