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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土地管理責任落實到村 發生違法行為,年終考核“一票否決”

2007-07-16 來源:泰州日報 瀏覽次數:
    本報訊(通訊員  楊炳庚  徐建鋒  記者 王庭君)7月上旬,泰興啟動認定“土地管理模范村”,將土地管理責任直接落實到村,充分發揮基層干部和村組土地監察信息員聯防聯治的作用,進一步規范用地行為,保護耕地資源。
    據介紹,“土地管理模范村”必須達到“五無、八到位”的標準。“五無”,即無違法用地,無截留、挪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行為,無土立窯,無涉土集訪和越級上訪現象,無拋荒、荒蕪耕地現象。“八到位”,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到位,土地監察信息網絡落實運轉到位,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到位,土地登記發證和變更調查工作配合到位,土地矛盾調處到位,土地復墾到位,土地補償安置費用發放到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到位。
    該市明確,各鄉(鎮)將把耕地保護、土地巡查、涉土信訪列入對村(居)三個文明建設的考核內容,凡發生重大土地違法行為的,年終考核“一票否決”,取消村(居)及負責人評先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