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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一濫伐林木者被判刑

2007-08-21 來源:新華日報 瀏覽次數:
    新華報業網訊    泰興市人民法院日前判決濫伐林木的村民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人民幣6000元。 2006年11月3日下午,泰興市林業局接到舉報,劉陳鎮東顧村二組集體林木被砍伐。經查明,作案者系元竹鎮村民朱某等人,在無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共砍伐水杉98株,活立木材25.8745立方。今年7月11日,泰興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朱某犯濫伐林木罪,向市法院提起公訴。(蔡金保顧介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