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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被扣3%有無依據

2008-03-23 來源:泰州日報 瀏覽次數:
反映:
    泰興濟川中學教師王先生來電反映,泰興財政局每年從教師工資中扣除3%,作為下崗職工保證金,不知道有無相關規定?
答復:
    泰興財政局社保科殷科長說,2001年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和市場就業轉變的通知》規定,政府、企業和社會各出三分之一資金,社會部分采取每年從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中扣除3%,用于捐助下崗職工。由于泰興下崗職工較多,負擔較重,這幾年一直沒有取消。
(記者 張翠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