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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橋站所聯動預防違規建房

2008-04-14 來源:泰州日報 瀏覽次數:
    本報訊(記者  郭人宏  通訊員  徐建鋒  蔣 俊)為有效預防和及時制止個人違規建房行為,泰興市溪橋鎮建立國土資源所與供電、郵電、公安、金融等部門聯動機制。凡違背土地政策建房的,不予辦理接電、接水手續,不予發放貸款。這是記者從市國土資源部門獲悉的。
    該鎮規定,凡需辦理接電、接水手續的建房戶(單位),需憑該鎮國土資源所出具的用地證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必須持國土資源所用地通知書,方可到村建部門辦理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工商部門無國土部門經營場所證明,不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信用社無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得辦理貸款手續。
    對一些違法用地硬頭戶,該鎮國土資源所會同公安部門組織力量強制拆除,并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對違規建房的黨員干部給予行政處分。該所還聘請各村主任或分管負責人為所在村土地監察信息員,確保報告率、制止率、查處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