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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完善新農保制度兩類特困群體納入社保體系

2009-07-31 來源:泰州日報 瀏覽次數:

    7月10日,泰興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孫云宣布一項社保新政:從現在起,泰興市將進一步增加財政投入,改革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把城鎮無業居民和高齡無保障人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解決這兩類特困群體的后顧之憂。計劃到10月底,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突破20萬元。

    2007年,泰興在泰州四市二區中率先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截至2008年底,該市有4.19萬人參保,基金征繳8655萬元,有4919人領取養老金, 被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表彰為“全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先進單位”。從今年起,泰興市從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的實際出發,變“新農保”為“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一參保政策、統一養老待遇。

    該市明確規定:凡年滿16周歲、未滿70周歲,未參加政府主辦的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男60周歲以上、女55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可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建立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

    “這就意味著:不單單是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高齡無保障人員也有了養老保障。”孫云介紹,去年泰興市財政共拿出521萬元用于“新農保”參保補貼,今年參保面擴大財政將拿出更多的資金補貼。其中,對低保家庭參保人員給予最低繳費標準50%的補貼。

    “政府還將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狀況,建立統籌基金,每年列入財政預算。”孫云說,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調整、高齡補貼等,確保參保人員退休待遇與經濟增長、物價指數同步提高。像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15年的,按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5‰計發;超過15年的,每超1年,計發系數增加0.1‰;繳費年限超過30年的,按3‰封頂計發。對符合享受高齡補貼的人員,從核準、辦理領取高齡補貼待遇手續的次月起,每月發放30元高齡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