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9月18日至10月中旬,泰興將在全市347個村 (街、居)黨組織書記中,公推公選5名同志擔任副鄉 (鎮)職領導干部。
據了解,公推公選對象為現任村(街、居)黨組織書記,年齡45周歲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擔任村(街、居)黨組織書記滿3年。推選的程序包括:發布公告和簡章,報名與資格審查,民主推薦,面試,合成成績,組織體檢,組織考察,差額票決,任前公示等。
經公推公選任用的鄉鎮領導干部,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享受同職級領導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試用期滿后,經組織考核勝任的正式任用;不勝任的,免去試用職務,按公選前的職級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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