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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參合兒童重大疾病將有保障泰興率先試點,6種疾病最低可補償七成

2010-08-05 來源:泰州晚報 瀏覽次數:
    8月2日,省衛生廳與省民政廳聯合召開會議,部署提高農村參合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中明確了14個開展試點的地區,泰興市名列其中。
    目前,泰興市關于試點工作的具體方案還沒有出臺,衛生部門將于近期與相關部門對接。
6種疾病可獲保障
    此次農村兒童重大疾病保障,針對的是0至14歲的兒童,涉及的疾病包括兩種白血病和四種先天心臟病。
    兩種白血病為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對第一診斷為標;蛑形=M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兒,以及第一診斷為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患兒,由省級定點醫院實施全程規范化治療。具體醫院為江蘇省人民醫院、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蘇州大學附屬兒童醫院、南京市鼓樓醫院、南京市兒童醫院、蘇北人民醫院。
    四種先天心臟病為兒童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兒童先天性肺動脈瓣狹窄。救治以市級定點醫院為主,目前我市初步確定市人民醫院統一負責3歲以上兒童先心病的治療。對于3周歲以下的先心病患兒,由省級定點醫院承擔。具體醫院為江蘇省人民醫院、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南京市鼓樓醫院、南京市第一醫院、南京市兒童醫院、常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一般可補償七八成
    據了解,對于實行救治的重大疾病試點病種,省有關部門分病種和年齡進行了費用限定,限定金額從2.7萬元/例至13萬元/例不等。限定費用標準中,包含了床位費、檢查費、藥費、治療費、手術麻醉費、材料費、陪護床費等。對于限額內的費用,按比例進行補償。
    先心病的補償標準為限定費用的70%,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患者,由醫療救助基金再給予醫療救助補償,補償比例不低于限定費用的20%。
    白血病基本用藥的限定費用不含抗生素和血制品,最高補償為80%,對于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再給予實際治療費用20%的比例補償。對抗生素和血制品,實行個人和醫保基金支付總額控制,超出總控費用部分,由醫療機構承擔。
當地合管辦申請
    雖然泰興市具體方案尚未出臺,但按省里部署,患有以上6種疾病的兒童可以先做好相關申請工作的準備。
    患有先心病的參合患兒,由其家長(監護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卡和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病歷,向統籌地區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提出救治申請。統籌地區合管辦對其身份及病情核實后,出具轉診意見。申請救治對象持轉診單到指定的省、市級定點醫院接受復查確診。對具備手術指征且同意接受手術的患兒,由定點醫院擇期安排手術。接受救治的定點醫院應安排填寫相關資料,及時反饋統籌地區合管辦備案。
    據了解,我市農村兒童參合率已超99%。

 試點病種限定費用標準

    No.1  兒童先天性房間隔缺損:
    人民幣2.7萬元/例
    No.2  兒童先天性室間隔缺損:
    小于1歲(含1周歲):人民幣5萬元/例
    1至3歲(含3周歲):人民幣3.8萬元/例
    3至14歲(含14周歲):人民幣2.7萬元/例
    No.3  兒童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
    新生兒、小嬰兒(含6足月):人民幣2.8萬元/例
    大于6個月(不含6足月):人民幣1.6萬元/例
    No.4  兒童先天性肺動脈瓣狹窄:
    新生兒、小嬰兒(含6足月):人民幣5萬元/例
    大于6個月(不含6足月):人民幣3萬元/例
    No.5  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標危組:人民幣8萬元/例(不含抗生素、血制品)
    中危組:人民幣13萬元/例(不含抗生素、血制品)
    抗生素、血制品實行實際支付費用總額控制,總控費用標準為12萬元/例。
    No.6  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
    人民幣8萬元/例(不含抗生素、血制品)
    抗生素、血制品實行實際支付費用總額控制,總控費用標準為12萬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