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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國稅推行 “說理式”執法

2015-01-08 來源:泰州日報 瀏覽次數:
    本報訊(記者  朱敏麗  通訊員  蔡元滿)“我們錯了,這些稅款企業將及時交。”近日,泰興經濟開發區一企業的財務總監看到泰興國稅稽查局出具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后慚愧地說。
    去年,泰興國稅稽查局借鑒法院裁判文書的經驗,全面推行說理式稅務稽查文書,公開稅務稽查行政執法的事實和證據、實體和程序、結果和過程,讓納稅人從稅務文書中更好地判斷稅務處理和處罰是否符合法律精神、是否公正合理。通過說理式文書的使用,該局沒有一起案件被退回補正,也沒有發生一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點 評
    執法,還需要說理嗎?當然需要,因為不是所有的執法對象都了解相關內情。法律法規講明白了,道理說清了,人家不僅會心服口服地配合執法,還會從此吸取教訓,自覺堵住漏洞。“說理式”執法,本質上是文明執法、溫情執法,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