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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泰興一家人義務照顧同村老人二十年

2015-03-25 瀏覽次數:

《人民日報》2015年3月23日4版 版面截圖

原題:江蘇泰興有一家人,義務照顧非親非故同村老人

葉春華:一句承諾二十年

江蘇省泰興市,有一家人將一個非親非故的老人接到家中,默默照顧了23年,F在,老人90多歲了。

這一家人,就是泰興市新街鎮金干村一組的葉春華一家。

“1991年冬天,我開拖拉機從老人門前過,看到他一個人坐在破房子前曬太陽?傆X得他一個人太孤獨了,破屋不能遮風擋雨,隨時有倒塌的可能。在路上,我就考慮把他接到我家住。”葉春華說。

老人叫葉長根,雖然和葉家同村同姓,但沒有血緣關系。出生于1918年的他,30多歲時,妻子去世,52歲時,唯一的兒子又不幸去世。

當時,老人已經73歲了,沒有任何收入。更何況,葉春華上有父母,下有8歲上小學的女兒和剛滿月的兒子。而自己那時開拖拉機搞運輸,賺點小錢只夠全家人糊口。

考慮再三的葉春華終于向妻子馬蘭英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一個人生活怪可憐的,何況我們還年輕,家里多一個人吃飯少一個人吃飯無所謂。”沒想到妻子一口答應下來。

第二天,老人就成了這個家的成員。葉春華特地為他騰出了一間屋,添置了日常生活用品和過冬的衣服。

葉春華一家對老人照顧得很貼心。20年前,老人的血壓開始偏高。葉春華經常帶老人到鎮醫院量血壓、查血糖、抓藥。為了養家,他到外地打工,但每次回家總忘不了給老人買這買那。

如今,葉春華的兩個子女相繼工作并成家,但對老人始終不變。葉春華女兒葉霞和女婿在常熟工作,每年總要為老人買些新衣,每次回家總要帶些老人喜歡的當地土特產、牛奶等。兒子葉佳茂從外面回來,總要拉著老人講外面好聽好玩的人和事。

選擇本身就很難,堅持更難。

1999年,馬蘭英患上了牙癌,拔光了牙齒,疼痛難忍。但親戚朋友送來的補品、婆婆煮的魚湯等,也要分給老人吃。

“我的身體硬朗,她總是左說右勸讓我多吃點。她累倒了,得了病。像這樣菩薩心腸的人得這樣的病,老天不公平。”葉長根老人經常這樣念叨。

不久前,馬蘭英去世了。臨終前,她反復叮囑家人:“再苦再難,不能讓老人受委屈。”

葉長根現在是村里最長壽的人,眼不花耳不聾,還能做些家務事、干點農活。談起這23年的生活,葉長根滿心歡喜,“是這一家人,讓我生活得很開心。如果不是他們,說不定我的墳頭上早就長了老高的草了。”

每當鄉親們夸贊葉春華一家時,葉春華總是憨厚地笑著說:“應當的,誰都有老的時候嘛。”(讀者韓登軍、朱大明供稿)

贊語

選擇了就堅守,承諾了就不變。生活的不易不改23年的堅守,映照著葉家的高尚。

(原標題:人民日報:泰興一家人義務照顧同村老人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