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并沒有掀翻友誼的小船,反而更受被監督者的尊重。憑借精湛的業務水平,被泰興當地政法同仁稱為大師,案件吃不準時,經常請他去切磋。他就是泰興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負責人,重大敏感案件專業辦案組組長鞠曉曦。今天我們《泰州檢察奮斗者》專欄,就讓我們走近這位心比針細、以證服人的檢察官。
今年8月18日下午,被告人陳某某騎電動車經過泰興市元竹鎮某路口時,發現一輛白色四輪電動車鑰匙未拔,欲實施盜竊,遂打電話告知被告人周某某其要盜竊四輪電動車的意圖,并指使被告人周某某將其本人的電動車騎走,后被告人陳某某單獨將該四輪電動車開走,并竊走車中現金4500元。歸案后,周某某臨時翻供,以未曾參與分贓,只是幫朋友開車為由,拒絕認罪認罰。然而,這并沒有難倒檢察官鞠曉曦。
泰興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鞠曉曦表示:“通過審查錄像發現,周某在公安機關的訊問過程當中,表示認罪認罰,如實供述了其與陳某之間的共同犯罪的意思聯絡以及提供了幫助行為,之后我們再次找到被告人周某, 向他出示了相關的證據,被告人周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泰興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封卉:“鞠檢在平時的辦案工作當中,不論是大案還是小案,始終堅持著重證據、重事實、 重定性這樣三個標準,針尖有多細,他辦案就有多細。”
鞠曉曦認為:“劉某辯解擔心直接剎車可能會壓到民警,所以采取了左右擺尾的方式,如果按照劉某的辯解就不能直接認定故意殺人的犯罪,作為檢察機關而言,不能只聽信劉某的辯解,更要查清他的辯解是否真實可信,這樣就需要引導公安機關,更加細致地查明案件事實,補充收集相關證據。”
鞠曉曦說:“通過進一步地調查,我們又發現,劉某在案發后五天內,沒有任何的通話記錄,但是劉某的父親與同車人陳某之間卻有多次的通話記錄,而且通話的歸屬地在外地,經過調查我們發現案發后劉某與陳某之間互換了手機卡,陳某還提供了資金予以協助,陳某的行為已經涉嫌窩藏罪。”
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是每一名檢察官應當遵循的原則。從檢14年來,鞠曉曦始終堅持既不放縱任何一個犯罪分子,同時也必須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到刑事追責。憑借著精湛的業務水平,鞠曉曦先后獲得“全省偵查監督業務標兵”、“最美城市衛士”、“泰州市檢察機關‘十佳’青年標兵”等榮譽。今年以來共辦理批捕案件25件33人,公訴案件100件142人,糾正偵查活動違法7件,糾正批捕3件5人,撤案1件1人,發出檢察建議4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