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4日,在市公安局馬甸派出所民警的全力偵查下,一伙假冒江蘇電視臺記者招搖撞騙的行政違法嫌疑人終于露出了原形,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午9時,市公安局馬甸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三個電視臺的記者正在從事有償新聞活動。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來自南京的一行3人,車輛懸掛江蘇電視臺《生態江蘇》欄目標牌,自稱是江蘇廣播電視總臺綜藝頻道《走進江蘇》欄目組記者,并且出示了名為鄭某的采訪證和工作證。在接受民警調查時態度傲慢,不愿配合。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幾天前,這個所謂的欄目組已經多次和位于馬甸鎮的市光陽摩托車有限公司聯系,表示要進行專題采訪,但企業必須支付一定的費用。在企業還存在疑惑的情況下,上午這些記者便冒然而至。采訪結束就與企業簽定了不規范的所謂播出協議,傳來了發票,要求企業支付3000元的制作費用。 為了進一步弄清情況,辦案民警將3人帶至派出所配合調查。隨后民警迅速與江蘇廣播電視總臺包括綜藝頻道取得聯系,江蘇廣播電視總臺綜藝頻道明確答復《走進江蘇》這個欄目跟他們綜藝頻道沒有關系,初步弄清了這些人的身份。 摸清可疑情況后,馬甸派出所一方面繼續對嫌疑人進行盤問,一方面迅速抽調精干力量趕赴南京實地取證。下午6點南京方面傳來消息:江蘇廣播電視總臺沒有這個鄭姓工作人員。《走進江蘇》屬于對外招租的廣告時段,還未經過審批,更不能稱為欄目,至于相關證件純粹是為了掩人耳目而偽造的。事實清楚后,辦案人員立即傳喚鄭某等人。開始還百般抵賴的假冒記者留下悔恨的眼淚。當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1條之規定,鄭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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