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日益完善,“電子警察”已逐漸取代傳統的人工防控,在城市的每個角落履行著發現超速、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的職責,于是有人打起歪主意,用“電子狗”逃避“電子警察”的監控。12月4日下午,市公安交巡警部門就專門組織了一次“打狗”行動。 江平線張橋段,車流量相對較大,不少駕駛員為了躲避泰常線上的嚴格檢查往往繞道。12月4日下午,一輛豪華轎車由南向北超速行使。執法交警當即示意停車檢查,發現在駕駛室下面隱蔽位置有一個方盒子。執法人員對盒子進行測驗,證實這就是所謂的“電子狗”。 據交警介紹,現在“電子狗”非常的多,有一種測速儀能通過“電子警察”發射的電波辨別其位置,提醒駕駛員進入雷達測速區減速;另外還有一種電子狗,它能擾亂測速設施,讓測速儀對超速車輛測不出實際速度,導致“電子警察”形同虛設。 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明確規定:機動車違反規定安裝或者使用妨礙交通安全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或者影響交通管理設施功能的其他裝置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沒收并銷毀。對當事人處以警告或者200元罰款。在昨天的專項行動中,執法人員共查出電子狗3套,均予以沒收,并對當事人進行了教育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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