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活動中產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醫療廢物應該進行集中收集處理,所有的醫療廢物都要放到黃袋子里,不允許放到黑袋子里;所有的生活垃圾都要放到黑袋子里,不允許放到黃袋子里。 每周二的上午,市人民醫院傳染管理科的姚國平都要到各個病區以及門診部,對醫療廢物的分類處理情況進行例行檢查。該醫院每天產生的醫療廢物有150公斤左右,包括一次性塑料制品、各種手術用的刀具、廢棄藥品、化學試劑等。在這家醫院,每天有專人將這些廢物集中收集,存放到廢物倉庫,然后交給泰州市指定的一家公司集中焚燒處理。 據了解,醫院的醫療廢棄物都帶有大量的病菌和病毒,如果流入社會就會對人們的生命健康帶來危害,如果是帶有傳染病原體的,還有可能引起傳染病的流行。如果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回收,可能會制成同類的產品,甚至通過簡單的處理又回到醫院來使用。 《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出售、收集、處理醫療廢物。所有的醫療廢物應該到指定的處置單位集中處理。但是由于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我市醫療行業還存在管理不規范的行為,由此造成大部分醫療廢棄物流失,是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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