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城區主干道的每一個交叉路口,我們都可以醒目的看到機非分離的標志。可是在現實生活中,機非不分的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近年來,電動自行車機非不分的現象尤為嚴重。 每天,行走在街頭,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黃包車、殘疾人機動車闖禁區、機非不分等交通違法行為都屢見不鮮。其中,機非不分現象更引人注目。城區交巡警中隊的殷偉介紹說,他每天都要或多或少的對這些違法當事人進行教育或者處罰。 在大慶路紅綠燈附近,記者隨機就拍到了一個小伙子騎著自行車帶著同伴大搖大擺的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的場景。交警當即對這個小伙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交警說,其實,自行車機非不分的情況還不明顯,最主要的還是電動自行車機非不分。 就在采訪的時候,遠處一個電動車駕駛員看到記者拍攝,連忙將車縮到非機動車道行駛。在中心大道,電動自行車機非不分的現象尤為嚴重。有趣的是,一位大爺剛被處罰過,竟然又將車駛進了機動車道。 記者粗略統計了一下,在檢察院路口,僅僅半個小時的時間,就連續有11輛電動自行車駛入機動車道,多數駕駛人明明知道電動自行車必須從非機動車道行駛,可還是圖方便從機動車道行駛。 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6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各行其道。第55條第2款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處以50元罰款。 城區交巡警中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年1—5月份,他們共接處警1680余起,其中電動自行車機非不分引發的交通事故就接近900起,占到整個交通事故總起數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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