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市畜牧獸醫中心組織全體技術人員集中學習新的《動物防疫法》。 據了解,即將于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動物防疫法》重點對免疫、檢疫、疫情報告和處理等制度作了修改和補充,并增加了疫情預警、疫情認定、疫病區建設、職業獸醫管理、動物防疫保障機制等方面的內容,將會更加有效地應對動物疫病防控。 市畜牧獸醫中心主任 陳君:“修改后的動物防疫法,強化了對疫情的監測和預警,強化了檢疫責任,同時對違反動物防疫法的行為處罰更具體、更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