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英氣勃勃、威風凜凜,很讓人羨慕。因此就有個別心術不正的人,弄來一身假行頭冒充警察。4月7日下午,在江平路收費站,工作人員就抓住一個這樣的“李鬼”。
被抓的假警察名叫周心峰,今年32歲,是江都市江都鎮人。4月7日下午兩點多,他“全副武裝”站在離收費站不遠的道口上攔車子,當場就被工作人員識破。據周心峰本人介紹,他只是一名鍋爐工,以前曾經做過一段時間保安,衣服是那時候發的,不過肩章和其它警用標志都是后來他自己配的。
在審理過程中,他一直認為自己只是穿穿而已,攔車是為了回江都,并沒有做違法的事情。西郊交巡警中隊指導員高建斌說:“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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