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規定,自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或變相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6月1日上午,記者跟隨市經貿委工作人員對城區的一些超市、商場、集貿市場進行了執法檢查。記者注意到,各大超市的收銀臺前已推出了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新塑料袋,袋上還印有條形碼、生產標準、生產廠家、環保標語等。這些塑料袋均為可降解塑料袋,價格在兩毛至三毛不等。同時,各大超市還推出了用手工編織的環保袋,價格在1.5元至15元之間。 根據規定,商品經營場所不得有下列行為: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購物袋;向銷售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6月1日起,商家如果無償或是變相提供塑料袋給消費者,將面臨最高2萬元的罰款。 據了解,市區各大超市每天平均消耗塑料購物袋1到3萬個不等,“限塑令”實施后,一年就能節約幾百萬只的塑料購物袋,將大大減少白色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