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價局、省建設廳下發了《關于放開部分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文件,放開商品房銷售代理費、存量房 (二手房)買賣代理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這對我市房產中介公司以及市民買賣“二手房”有什么影響呢? 9月1日下午,市民吳先生來到福泰房產中介公司選購了一套二手房,在支付中介公司中介費時,吳先生感到費用有所降低。 吳建軍說:“之前收費可能不規范,高點兒。有了政策后,收費可能更合理,接近我們能夠承受的范圍了! 而此前,政府規定商品房銷售代理費、二手房中介費最高不超過總房價的1.5%。事實上,目前我市房屋中介公司為吸引顧客,多數在1.5%以下的基礎上收取中介服務費。 某房產中介公司負責人陳寧說:“本身價格就偏低,泰興相當低了。就我知道的,南京、附近的幾個城市,我們是最低的了。以前說的百分之一,現在不要說百分之一,能收到百分之零點五,就可以了。” 但也有市民擔心,過去有政府“指導價”時對中介企業尚有一定的制約,現在完全開放,會不會有一些企業乘機漲價、欺詐消費者呢?有關部門負責人說:中介服務企業在實行有償服務時,應堅持委托人自愿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在收費時必須明碼標價,公示服務內容,信守服務承諾與合同約定,做到質價相符。否則,一旦接到舉報,將嚴肅查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