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菲在常人眼里,是一名普通的律師,而在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眼里,她是一位富有愛心的維權大使。 2月24日上午9時,于菲來到七圩鎮法律援助中心,這里有兩位殘疾人正急切地等著她。殘疾人楊某告訴記者,一年前,要不是于菲律師幫助她們討回些權益,現在他們的日子還不知該怎么過呢。 楊某說:“我一直都感謝她,她對我服務周到! 今年33歲的于菲從事律師這個職業只有4年的時間,但經她接手的案件就已經有了200多件。去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擅長勞動爭議的于菲為聾啞人鄭某和殘疾人楊某提供法律援助。在這起案件中,于律師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 江蘇律園律師事務所律師于菲說:“他們是鄉鎮企業,不屬于必須交納養老保險的單位,法律規定必須交納養老保險的時候,她已經接近退休年齡,再一個,她當時要求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有一個前提條件,必須要在勞動合同期間內,用人單位把她辭退才有經濟補償,她當時已經退休! 面對這一弱勢群體,如何平息糾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成了十分棘手的問題。盡管情況對當事人十分不利,但于菲沒有輕易放棄,通過反復了解情況、找尋突破口。并為她們分析利弊,解釋法律文條,最后向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了勞動仲裁。 于菲說:“她的兩個要求,一個經濟補償,還有一個養老保險問題都沒有辦法著手,然后我從她的最低工資著手,把這一塊作為突破口,看最低工作能不能補償一點! 通過對企業實際情況的考慮,參考當事人意見,在仲裁員的主持和律師的參與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最終,企業支付鄭某、楊某5000元,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同時將已辦好的農村養老保險卡交給鄭某和楊某。此案后來也成為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于菲說:“首先我要先把他們的工作做通了,他們從法律上能得到什么,什么是不該得到的。另外,他們本身經濟比較困難,很多事經濟實力跟不上,我們需要從經濟上,從社會救濟渠道上來幫助他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