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的試行,今年我市將全面開展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服務工作。
去年,我市在泰州率先試行了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共有1325名殘疾人享受到了意外傷害社會風險保障服務。去年10月,我市對16周歲以上的重殘無業人員全面辦理了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并出臺了《泰興市殘疾人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目前,全市5702名符合規定的重殘無業人員已全部辦理了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
今年,我市將全面開展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凡經市殘聯確認,享受生活救助的重殘無業人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16周歲至65周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標準的其他殘疾人,均可享受保險服務;每人每年45元,其中個人承擔30元,對低保對象等,政府將適當給予補助。被保險人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可享受20000元-2000元不等的補償。
市殘聯提醒被保險人,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應在12小時內通知本鄉鎮殘聯及保險公司,同時到鄉鎮殘聯做好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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