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能人型”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村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努力建設一支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泰興市第二屆“十佳村黨組織書記”評選活動。
評選條件
1.現任村黨組織書記,且擔任村黨組織書記三年以上。
2.政治信念堅定,模范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3.創業發展能力強。村集體經濟純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在本鄉鎮位居前列,在全市有一定位置。帶頭創業,帶領創業,創業致富成績顯著。
4.為民辦事能力強。敢于負責,甘于奉獻。
5.維護穩定能力強。全村政治穩定、社會和諧。
6.群眾公認度高。作風正派,勤政廉政,樂于奉獻。
通知要求:
各鄉鎮黨委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評選活動,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嚴格履行程序,各鄉鎮確定推薦的候選人名單和事跡材料,統一于6月10日前一并報送市委組織部組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