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華臻 郭耀蔚)“12點退房”行規一度被視為“國際慣例”,不可更改,并影響了人們7年。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最新公布的《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中,刪去了2002版“12點結賬,超過12點加收半天房費,超過18點加收1天房費”規定。記者5日上午在市區幾家大型酒店了解到,許多酒店已經開始悄然實行延遲退房措施,相比以前12點結賬的“一刀切”人性化不少。 金龍大酒店客房部經理徐杰告訴記者,他們根據客人的需求,規定最遲不能超過下午2點鐘退房,如果超過2點鐘就要加錢。他們還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出發,比如有的客人吃一頓午飯,或者中午休息時間,基本上就是兩點之前不收費。這樣推出人性化服務,并不是一味地強調12點鐘退房。 與此同時,有些酒店仍舊按照12點退房的規定,但推出了一些優惠活動。 “12點退房”規定的廢除使酒店有了更多的自主權,計費方式多樣化,也讓消費者有了更多的選擇空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