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合作社,人們不禁會想到解放初期的合作化運動。分析人士認為,五十多年前的合作社是自上而下的社會主義改造,對新中國建設必要而有積極意義。五十年后的合作社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下而上的產業資本與土地資源的嫁接組合,它具備了市場的各項要素,是推進農業現代化和農業商品化的有益探索和嘗試。 珊瑚鎮鎮前村土地合作社總經理金加海是珊瑚鎮洋港村村民,多年在外經商。2007年,金加海返回家鄉,在鎮前村流轉土地120多畝,開始了二次創業。短短三年間,他承租的土地已達到800多畝,種植的蔬菜品種有10多個。 今年,金加海引來三個合伙人,投資400多萬元,建起了520畝設施大棚,蔬菜產業逐步走向高投入高產出。為提高生產效率,他還投資30多萬元,購置了兩臺耕翻機、三臺迷霧機、六臺潛水泵和一輛卡車。 珊瑚鎮鎮前村村民張梅一家有八口人,兩個兒子、兒媳都在無錫打工。過去,老倆口一天到晚要盤算如何種好自家的承包田,今年,張梅家的2畝多田都流轉到了土地合作社。現在,張梅一有時間就到合作社打工。 金加海告訴記者,眼下,到合作社做工的村民多為“三八六○”人群,勞動力整體素質不夠高。為防止意外,合作社已在著手為他們辦理工傷保險。采訪中,記者也注意到,目前,在土地合作社的運作中還存在許多不容回避的問題,如土地流轉雙方信任度不高、土地分紅的機制還不夠完善等。 【編后】:農業現代化內涵豐富,其中機械化、專業化生產,集約化、產業化經營是必由之路。在不改變現有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基本土地政策的前提下,采取土地合作社的形式,以資本為紐帶,將土地化零為整,進行適度規模經營,這不僅有助于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而且從長遠來看,必將有力推動我市農業現代化的進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