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周冰 特約記者 田留軍 李洪)經過連續多日的討論修改,我市《運管工作對照項目表》日前正式出臺。
新表針對運政行政執法的嚴肅性不夠、貨運車輛年審及二級維護超期催告工作不理想、行業監管不夠細致、物流業服務指導不夠等問題進行詳細劃分,具體細化為基礎臺帳、執法和檢查、內部管理共3大類18項工作。
此次編制下發的《運政工作對照項目表》,涵蓋了運政執法監管和隊伍建設的各項內容,為促進運政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起到有效的指導和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