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上午9時許,市農業執法大隊接到110舉報,反映有位駕駛摩托車的男子車上裝有大量赤練蛇及青蛙。林政中隊長何旭隨即帶人趕往現場,將當事人及野生動物帶回農委大院。 據了解,非法倒賣野生動物者系張橋鎮褚陳村的陳某,現場查獲蛇、青蛙共47斤,其中赤練蛇38條,青蛙400多只。據陳某交代,這些野生動物是從一批安徽人那里收購的,這些安徽人常年寄住在新市一帶,他們利用晚上時間到野外捕獲的。 市農業執法大隊當即對非法倒賣野生動物的陳某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法予以處罰。當事人承諾,從此不再干此營生。所查獲的赤練蛇及青蛙,由執法人員及當事人一道,選擇如泰運河一處樹林旺盛、蘆草豐茂的地段放生。 據了解,今年來,市農業執法大隊林政中隊已三次查處非法捕獲倒賣野生動物案,其中麻雀、鷺類、野鴨等占多數。 市農業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唐躍德介紹說,保護野生動物,有利于實現生態平衡。對非法捕獲、倒賣者,一經查獲,必依法處罰。他提醒餐飲業主守法經營,未辦理野生動物及產品經營利用核準證書,一律禁止吃食野生動物,特別是鳥類,一旦發現,將嚴格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給予行政處罰,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國家制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規定,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 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義務,對侵占或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或者破壞。 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未取得狩獵證或者未按狩獵證規定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物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并可以沒收獵捕工具,吊銷狩獵證。 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情節嚴重者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沒收的實物,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按照規定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