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燕麗娟)8月18日,記者從市衛生局了解到,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已由原先的人均100元調整為人均150元。 去年,在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標準人均20元不變的情況下,省、市財政補助力度達到80元/人。今年,按照省市規定,我市參合農民人均籌資標準為150元。其中:個人繳費30元,省、市財政各補助60元,所有資金全部進入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項帳戶,為進一步擴大群眾受益面和收益幅度提供了必要的資金支持。 隨著各項政策的調整,我市今年參合農民的收益面和收益程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提高了門診統籌補償,普通門診基金繼續實行年度總額控制,各鄉鎮門診補償費用以定點鄉鎮衛生院為單位實行總額包干制度,全面提高人均包干費用、補償標準,惡性腫瘤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血透、氣管和組織移植后的排異、慢性肝炎、帕金森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等治療補償費用的年最高補償標準也作了提高;提高了住院醫療費用補償比例,在鄉鎮衛生院、市二級醫院和市外醫院住院,其可報醫療費用的補償比例分別達70%、50%和35%,且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年封頂線由6萬元提高到8萬元;進一步提高化驗檢查等費用的限額標準,今年住院病人的檢查費、普通材料費、常規治療費的限額標準分別提高了100元或40元。 我市從2004年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6年新農合以村為單位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基本實現廣覆蓋目標,2009年被省衛生廳授予“江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先進單位”稱號。今年,全市參加新農合的人數為86.4萬人,參合率達100%,上半年,全市共有14.85萬人次獲得了醫療費用補償,補償總額達5505.6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