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珍惜崗位 忘我工作 張育新今年45歲,自幼家境困難,作為長子的他考上省泰興中學僅讀了一學期,就輟學進了一家國營單位,幫父母分擔家庭重擔。天生好學的他并未就此放棄,邊工作邊學習,最終通過夜校修完高中學業。 因為父親是一名轉業軍人,張育新從小生活在軍營里,所以他非常向往制服。為通過公務員考試成為一名公安干警,他通過自學獲得了中文大專文憑,并以高分通過了筆試,最終因近視未能被錄取。 張育新不甘心,為成為一名律師,他花2年時間自學獲得了法律大專文憑。后來得知招錄公務員對視力要求有所下降,于是他連續三年參加公務員考試,終于在34歲那年通過招考,成為市司法局的一名公務員。 張育新說,他在國營企業工作沒多久,就迎來了企業改制和員工下崗。他下崗后做過保安,開過小店,辦過公司,嘗盡了生活的艱辛和不易。因此考上公務員后,他格外珍惜工作崗位。 張育新女兒學習成績優秀,小升初時考入了當時的濟川南校。由于他剛到鄉鎮司法所工作,妻子又在城區小學工作,他不得不將女兒轉學至洋思中學并寄宿。他女兒很爭氣,3年后以高分被省泰興中學錄取。 女兒上高一后,張育新每天騎摩托車早送晚接。高一開學沒多久,他送女兒上學的路上被一輛出租車撞倒,自己受傷,女兒當場暈倒。他趕緊將女兒送醫院救治,自己帶傷堅持工作,一直忙過春節才去上海就診。 醫生說,由于拖得太久,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機。當時張育新已經疼得無法走路,通過手術腰椎被釘入4個鋼釘和2個銷子,還落下了后遺癥。每逢陰天下雨,他的腰就犯疼,每天穿襪子總要花幾倍于常人的時間。 不計得失 積極創新 “全力傳播法治信仰,不斷為當地法治和平安建設添磚加瓦。”是張育新的座右銘,也是他長期扎根基層司法所的信念和追求。張育新先后在原大生鎮、濱江鎮、曲霞鎮司法所工作,2009年調到曲霞后已經連續工作了八年。 在法治宣傳中,他為提高精準普法效果,創新開展了“四式普法”:一是開展“法治宣傳超市”活動,進行“菜單式普法”,充分滿足群眾普法需求;二是建立“普法績效公開欄”,推進“陽光式普法”,落實“誰普法誰執法”制度;三是設立“德法大講堂”,開展“全民式普法”,引導群眾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四是在普法重點對象中發展“普法志愿者”,開展“參與式普法”,特別是青少年志愿者們也在普法志愿服務的同時增強了法律知識,孕育了法治信仰。 張育新在維穩工作中不斷創新糾紛化解措施,根據曲霞實際,組織老干部、老黨員、老教師等“五老人員”,在鎮和各村成立了“五老志愿調解員”隊伍,既解決了曲霞調解員少的問題,又節省了鎮、村支出,同時也為熱心人民調解事業的老同志提供了發揮余熱的平臺。 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張育新創新開展了“八要素四級預警”工作法,及時把控社區服刑人員動態,做到管得好,控得住。在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中,創新開展了“三師”工作法,對于群眾因心理失衡引發的糾紛,做好“心理疏導師”,將不必要的矛盾糾紛在源頭化解;對于不涉及法律的問題,做好“軍師”,為群眾出謀劃策,排憂就難;對于涉及到相關法律的問題,做好“律師”,依據法律,幫助群眾解決矛盾糾紛。 主動擔責 化解矛盾 近三年來,張育新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88起,調解成功率達99%。他能活用鄉村公序良俗,巧妙化解糾紛。 張育新至今都記得,他到曲霞任司法所所長的第一天,鎮政府領導就交給他一個棘手的任務。由于占用補償未談妥,一村民多次阻工,致使一項工程遲遲未能開工,建設單位損失很大。 當時剛到任,人生地不熟,但張育新憑著一股鉆勁和對方促膝談心,一方面了解對方的實際訴求,另一方面宣講政策和法律。他花了1個月的時間做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村民最終同意了他擬定的補償協議。 張育新得知對方家庭困難,便幫助落實了低保和大病救助,村民對他十分感激,并專程送來一面感謝的錦旗,鎮黨委和鎮政府對此很滿意。“我干過不少工作,”張育新說,自己能設身處地替對方考慮,因此說話做事對方都能接受。 張育新認為,“磨破嘴皮”,其實就是要有長時間耐心細致做調解工作的心理準備,要有多次吃閉門羹、挨白眼的心理準備,不因為工作進展暫時遭受到挫折而輕言放棄。 記者 姚 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