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李鑫)5月24日上午,市人社局邀請工會、鄉鎮調解組織和部分企業代表,現場觀摩了一場公開庭審。庭審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舉行。一公司員工因工傷待遇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問題與單位產生爭議,爭議的焦點是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條款“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中的“勞動條件”不同理解,雙方展開了六輪訴辯。 市人社局舉行“仲裁開放月庭審”觀摩會,從實際操作層面給參會人員以生動的法律釋明和形象的法務指導,進一步增強企業人事工作者、基層調解員的業務技能和實用經驗,以及面對爭議案件的應對能力,提升調解仲裁機構的社會影響力和公信力,打造“陽光仲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