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ㄓ浾 蔣凱 通訊員 葉晶)這個中秋佳節,對黃橋鎮的小學生小明來說是一個特殊的日子,因為他的父親在中秋前夕刑滿釋放,可以和他團聚在一起。同時,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趙習芳還帶著慰問品來到了小明家,和他談心,并與小明父親進行面談。
趙習芳把慰問品送給了小明,耐心詢問最近的生活和學習情況。當聽到小明在新班級里做了小組長,與老師、同學相處融洽,成績明顯提高的消息后,趙習芳欣慰地笑了,并鼓勵小明珍惜時光、安心學習,做一個健康向上的好孩子。
一年前,小明的父親犯罪服刑,留下年幼的他無人問津,學還要繼續上,書還要繼續讀,誰來照顧他呢?何處為家?
趙習芳在調查時發現,小明的爺爺奶奶和母親均已去世,父親被羈押后,小明處于無人監護的狀態。根據《泰興市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實施意見》的規定,小明屬于“事實孤兒”,應當納入孤兒保障范圍。
2018年5月下旬,市檢察院根據年初和9家單位會簽的《關于“事實孤兒”關愛和保護工作實施辦法》,向市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妥善安置小明,將其納入“事實孤兒”保障范疇,得到市民政局采納。因無親屬愿意撫養小明,經與村委會協商,由村委會擔任監護人,對小明實行家庭寄養。市民政局幫助小明辦理了兒童福利證,每月給付1450元的孤兒養育金。2019年7月1日,根據《泰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小明的孤兒養育金由1450元提高至1600元。
如今父親歸來,相關部門考慮到小明的父親需要時間找工作,決定延長孤兒養育金的發放三個月,讓他有緩沖時間,保障小明的基本生活。
趙習芳在走訪慰問時,將這個“暖心政策”告知了小明的父親,并叮囑他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遵紀守法,盡快找到工作,規劃好自己的生活,切實承擔起做父親的責任。小明的父親連連道謝,表示一定重新做人,精心撫育小明成長,當一個合格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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