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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試點重點企業環境行為審計

2019-12-13 瀏覽次數:

 。ㄓ浾摺〕1蟆⊥ㄓ崋T 石志廣)“要結合國家、省市關于環保提升的最新要求,對標找差,把企業環境行為問題和不足找出來。”“審計報告中,缺少地下水和土壤檢測數據,要補充進去。”12月11日上午,市環境監測站2樓會議室內,市華盛銀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揚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環境行為審計報告先后接受專家評審。評審會上,以東南大學教授曾蘇為組長的專家組以及泰興生態環境局紀檢負責人、相關科室負責人聽取審計報告編制單位——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匯報審計報告主要內容,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質詢和報告綜合評議。

  “對企業環境行為開展審計,這在全省開了先河!”省生態環境評估中心高級工程師姚珺認為,通過專業化的第三方公司編制審計報告、專家教授評審,可以彌補基層執法力量和專業人才不足,進一步幫助企業找出環境行為問題和不足,促進企業整改提高,并為環保執法監管提供依據。尤其揚子醫藥濱臨長江,對這樣的化工企業進行環境行為審計,在共抓長江大保護背景下,有著重要的學習借鑒意義。

  近年來,隨著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的實施,我市企業不斷加大轉型升級、環境管理,環境行為日益規范、提升。為全面評估、提升企業生態環境工作,今年2月底泰興生態環境局出臺重點企業環境行為審計工作方案(試行),將華盛銀洋新材料、揚子醫藥化工等3家企業列入先行試點,作為今年審計對象。

  “編制審計報告的第三方公司,由我們通過公開招標,本著面向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優選執業能力強、資質信譽好的專業化公司。”泰興生態環境局局長吳小平介紹,為割斷審計公司和被審計企業的利益關系,相關費用由該局專項支出,同時局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管。該局將逐步推廣重點企業環境行為審計工作,對于審計達不到清潔生產水平和污染防治等要求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審計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懲,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部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