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十個一律”
一、小區一律實行封閉管理。僅保留一個出入口(確需開放2個出入口的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進出小區必須戴口罩、測體溫。凡出現發熱、咳嗽癥狀的人員,如有湖北、浙江溫州旅居、可疑暴露史或與疑似、確診接觸史,應立即聯系120,轉運至定點發熱門診就診;無上述史的發熱、咳嗽癥狀的人員,主城區內的可自行前往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由測溫點記錄個人信息及就診醫院,如身體狀況不宜自行前往的,應聯系120前往發熱門診就診。
二、所有外來人員及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子女、老人探視等特殊情況,需雙方到場確認方可進入。小區應指定快遞、外賣擺放點,并督促快遞、外賣配送人員及時通知業主自行領取。
三、流動人員一律主動向社區(村)申報登記。所有市外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社區(村)報告。
四、重點部位、公用設施一律加強消毒消殺。每日按規范對樓道、單元大廳、地下車庫等重點公共部位、“廢棄口罩專用”收集桶、垃圾桶(箱)、電梯(內外按鈕)等公共設施進行消毒消殺,并做好記錄。
五、防疫情況一律公示公開。及時、準確對小區內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居家隔離等重點事項進行公示告知(不得泄露個人隱私)。居家醫學觀察對象一律不得外出。
六、所有人員一律禁止集聚性活動。禁止串門、聚餐、打牌等各種形式的集聚活動。“紅事”延辦,“白事”從簡,并提前報居委會備案。
七、非必需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生活必需場所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毒殺菌,進入人員必須測量體溫、佩戴口罩。
八、出租戶(房東)、房屋中介機構一律暫緩出租業務。所有出租戶(房東)、中介機構暫停向來自湖北省、浙江省溫州市等重點地區人員出租房屋。之前在我市租房的重點地區人員,已來泰的,出租戶(房東)必須第一時間主動落實其居家觀察措施,并向社區報告;未來泰的,必須明確告知其暫時不能返回。如出租房發生應報而未及時報告、拒不配合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從嚴查處。對隱瞞不報而造成傳染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明知自己患有傳染病但拒絕接受隔離、故意傳播的;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傳染病,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流行病學調查、治療的;有散布謠言、謊報疫情、擾亂醫療秩序、哄抬物價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一經發現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企業一律不得擅自復工復產,必須按程序經申報審核批準后方可復工復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