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財政局、工信局聯合制定印發了《2021年泰興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旨在以財政資金帶動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普及,改善公共交通領域能源結構,實現全市綠色出行。 《實施細則》對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車購置、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申報流程、申報時間、申報標準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補貼對象明顯擴大,補貼標準大幅提升。 《實施細則》對于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者不再依據各年度國家技術指標要求進行區分,均按照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的0.6倍補助。同時,首次將居。ㄐ。﹨^建設且統一運營管理、具備有序充電功能的公共交流樁納入補貼范圍,并給予每千瓦300元資金補貼,單個充電樁或電樁群補貼總額則由不超過70萬元提升至不超過100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