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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召泰興市(原泰興老城區)方言發音人的公告

2010-11-22 瀏覽次數:

    為全面掌握語言國情,搶救、保存衰危的語言及方言,國家語委于2008年啟動了“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泰興市被省語委確定為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江蘇第三批試點地區,今年年底前將進行方言和地方普通話的數據采錄工作,現向社會征召7名泰興市(原泰興老城區)方言發音人,有關要求如下:  

    一、發音人條件:

年 齡

老 年1941-1950年)

青 年1971-1980年)

不 限

人 數

11

11

3人,男女不限

任 務

方言發音人

方言發音人

地方普通話

 

 

條件

具有小學或中學文化程度,具有較強的思維能力、反映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具有較強的思維能力、反映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民族、學歷、職業不限。

普通話水平要求:1名接近三甲;1名接近三乙;1名不入級,接近方言。

均須在泰興市(原泰興老城區)出生和長大,家庭語言環境單純(父母、配偶均是當地人,未在外地長住,能說地道的泰興(原泰興老城區)方言。

    二、報名起訖時間:2010年11月22日—24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報名地點:泰興鎮中心小學(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聯系電話:87721263、13815999110

    四、遴選方法:所有報名人員如實填寫報名表后,用泰興市(原泰興老城區)方言或地方普通話講述一段指定的內容。

    所有正式采錄的數據將進入國家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永久保存,并頒發發音人榮譽證書,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報名應召。 


泰興市語委辦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