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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二套房新政 購房者祭出“六大怪招”

2010-05-10 來源:深圳特區報 瀏覽次數:

    “怪招”5 簽訂陰陽合同減少首付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也有的購房者企圖通過簽訂陰陽合同減少首付。也就是說買賣雙方通過協商,簽訂兩份購房合同。如房產的實際交易價格為150萬元,但簽訂200萬的假購房合同,向銀行申請貸款,以此降低首付金額。

    銀行說法:房產價值由銀行評估

    房產價值不是以買賣雙方購房合同為準的,而是要由銀行專業的房產價值評估部門進行評估。如前段時間部分投資客高價購買傳言即將動遷的舊房子,但在向銀行貸款時,銀行對此類房產的評估價值可能與實際成交價格相距甚遠,因此獲批的貸款比例也會比預期少很多。

    律師說法:買房人要警惕風險

    對此,許律師認為,簽訂不同版本的合同,買賣雙方交易的憑據也缺乏唯一性,容易產生糾紛。由此在房屋過戶期間,房價一旦上漲或者下跌,買賣雙方任何一方拒絕按照原始價格成交,都可能給對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怪招”6 先賣后買或將房屋更名

    也有的購房者想通過賣掉名下房產再重新購房,或者將房屋更名至父母等名下來避免二套房新規。

    部分銀行:只要有記錄就算二套房

    對此,銀行工作人員解釋稱,目前很多銀行認定二套房的標準是:只要有貸款記錄就算二套房。因此購房人即使是賣小房換大房,或者將房產更名,但如果此前家庭成員有貸款經歷,也可能被認定為第二套房。

    同時, 目前銀行的征信系統已經實現全國聯網,只要是在銀行貸款買房,各家銀行都可從央行的征信系統上調閱信貸記錄,連外資行也概莫能外。因此,想在深圳首次購房的市民,如果已在老家貸款購房,那也會被查出,并被認定為二套房。

    律師說法:政策不明確應多觀望

    許律師認為,目前對于先賣后買是否能夠享受第一套房首付、利率優惠,我市還沒有出臺明確的規定。如果銀行只看貸款記錄,那將會打擊很多想要改善居住條件的家庭,同時不同銀行對此的規定也不同,購房者不妨再觀望一下。